藝術是用來對抗世界的,無論是形式的醜或是精神的醜。
如果不是用來對抗世界,那可能只是被稱為藝術的其他表現。
電影與電影配樂的關係,當它們同時出現,
畫面是被聽見,音樂是被看見,需求的程度與證明自己是否瞎了或聾了的重要性相當,
一開始並不能理解為何畫面沒有聲音,也不認為沒有聲音是合理的,
眼睛看得見卻以為自己瞎了,只因為看不見聲音。
合作,當然是充滿衝突與不愉快,這若不是合作,就是互相利用。
菲利普葛拉斯七十多歲了,作曲五十多年了,現在還是會被馬丁史柯西斯或伍迪艾倫
這樣的導演退件或要求修改,但他總是充滿笑容地說導演總是贏家。
同樣的一件行為,在倫敦或紐約街頭被視為精神病的機率比在台北少了7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