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60 年左右的藝術工藝運動(不知為何台灣的教科書都譯成美術工藝運動)
是以設計行為將工業革命前的工藝以藝術形態提升其地位,
便已揭示了可用的藝術。同一軸向上機械與藝術各據兩端,中間為工藝,
或是以文化或生活為內涵的生活用品,嚴格說來,機械與藝術是不直接實用的,
因此機械只不過是藝術的變態,藝術亦是機械的變態。
機械的形態常顯露藝術的觀感,如鋼鐵煙囪或是輪機間的油膜撕裂,
妳聽得見聲音,看得見溫度;機械的運作,是狹隘且精確的邏輯,
是解讀藝術的程序,也是藝術運作的程序,但由於起因人的不同,
那程序只在個人體內運作,並不是集體工廠式、大量製造的詮釋成品。
實用的物體,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佔據原本哲學思維的部份,有趣成份幾乎是相同的;
不只是可用的藝術,亦是可用的機械,是設計為之可用。
在接續的其他運動中,設計可用之物穩坐其位,傳統始終成為截取或摒棄的元素。